Guidelines for archite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建筑师负责制导则》
粤港澳三地合编
5月11日,广东省团体标准《建筑师负责制导则》(送审稿)审查会在广州举办。会上,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师负责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顺利通过专家组审查。
审查会议现场
《导则》是主编单位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和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联合17 家单位,根据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关于同意《建筑师负责制导则》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省建标立项函〔2023〕007)》共同编制。
审查会由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石民祥总工程师主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罗黎静调研员作指导讲话,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董丁豪作指导汇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会长倪阳代表编制组向会议汇报了《导则》标准编制工作概况、编制原则、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创新亮点。
大湾区工程实践经验总结
《导则》编制的一年时间里编制组对深圳、广州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调研,全年组织编制会议高达30次。导则中重点内容确定的依据是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大湾区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导则》确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了建设单位、建筑师及团队和参建各方的责任,研究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对推动广东省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五大亮点
《导则》编制成果有五大亮点:一是收费标准在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福田区改革和发展局的指导下编制,其合理性和适应性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二是《建筑师负责制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总结深圳、广州、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国际招投标项目合同经验的基础上提炼编制而成,涵盖了建筑师负责制的责权利约定条款,具有极高的示范价值;三是《导则》(送审稿)的项目策划与后评估内容在国内相关导则中首次提出,强调工程全寿命周期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服务分类及编号清晰,工作内容丰富,成果要求详尽,给建筑师负责制工程实践提供全面准确的操作指南;五是借鉴了港澳建筑师负责制的经验,提供了建筑师指令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审查会议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