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协会是依法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团结广大建筑科技工作者,为特区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改革开放,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实践和理论水平,宣传和倡导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建筑教育和人才培养,发展与国内外建筑师的交流和合作。把深圳建设成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建立本协会与我市建筑界中有影响、有实力单位之间的直接和固定的联系渠道,积极实现本会的宗旨,同时取得这些单位对本会的支持,本协会设有单位会员。
一、对象和条件
深圳市民政局颁发的社团登记证上规定我协会的业务范围是:建筑设计、规划设计、技术、教育等学术交流咨询。凡与本会业务范围有关的建筑设计、规划设计、科研、科学、生产、管理等单位,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并支持协会工作的,均可申请为单位会员。
二、入会手续
由申请单位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报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经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登记表》并交纳会费后,即发给《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协会单位会员证书》,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三、会员的组织管理
本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单位会员的联系工作。各单位会员应有该企业的一位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并设联系人一名,负责单位与协会的联系,反映单位对本会活动的意见和要求。
四、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优先得到本协会的学术活动计划,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和有关深圳市内外的交流活动。
2、免费取得本会编辑出版的书刊《注册建筑师》以及其他学术资料。
3、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4、可请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5、免费在学术刊物或《通讯》上刊登单位会员的概况。
6、可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7、有退会的自由。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及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
2、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科普及外事活动。
3、反映本单位建筑设计人员的意见和要求。
4、缴纳会费。
会费标准:单位会员每年8000元。单位会员入会后应及时缴纳本年度会费,以后每年六月底之前缴纳当年会费,两年无故不缴纳会费者,自动退会处理。
五、会费的使用
单位会员的会费用于本会为单位会员举办的各项活动、服务、管理和办公等费用。
六、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5楼1505室,邮编:518031
联系电话:
赵艳丽:83237361,qq:1797627181
邢露尹:83675963,qq:945662538
邮 箱:jzs755@163.com
附件:
1.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doc